問同事人工是職場人際關係之間的禁忌話題,工作的薪水一直也是比較隱私的問題,大多數人不情願跟同事講自己的薪金到底是多少,免得大家會有所比較,因為有的人覺得同工不同酬是一種變相的歧視,可能是女性與男性在同樣的職位下,女性的薪水會比較偏低,這就是一種不平等。有見及此,世界各地的國家大多為了保障婦女,都會立法制訂同工同酬法。
在香港同工同酬幾乎是主流趨勢,且香港基本法並有規定同工同酬是賦予市民的權利,為的是免於男女不同而有歧視,但這樣子一刀切的做法,其實令到真正弱勢更難找到工作。
現實中不可能有平等
所謂的同工同酬法,即要必須具體三個前提條件:分別是勞動者的工作職位與內容要一致、同樣的工作量和取得一樣的工作業績。
老闆出薪資給員工,是勞動的價格,即使是工作內容一樣,但是不同的員工,就會有不同的能力。比方說除了能力外,還要更講求穩定性,為什麼公司的管理層在招聘員工時,不乾脆全部找兼職的就好,薪水成本還比較便宜與靈活彈性,但是他們由於不是全職的關係,說白點就是說走就走,說不做就不做。因此說聘請全職員工利大於弊,與兼職不同在於能提供持續性的服務,有些公司的員工甚至在放假時間也要回覆公司信息,所以說全職哪怕是要提供更多的福利,長遠看是對公司整體有利的。
男性員工與女性員工最大的分歧之處在於,當女性懷孕後就必須得停下工作,或者說有的去結婚嫁人就會辭職了,那麼這段時間內,公司必須承擔少了一名員工的壓力,換作自己是老闆,在同工同酬法下,薪金都必須一致,兩個能力相約的男性與女性來應徵職位,老闆可能為了方便管理,而更多選擇了男性聘用。
當然今時今日職埸上許多女性開始紛紛抬頭,高層不再是男性的專利,這或許是女性晚婚晚孕了,而女性普遍能更精注於工作上,因此她們的職埸地位一直穩步上升,不再局限行政文書工作,而是去當專業人士。這也能解釋得到最近幾年女性在職埸中的地位正逐步上升,因為她們犧牲了生育與家庭的時間。
弱勢越來越難找工作
按照上述的例子來說,女性因為有懷孕的機會,導致必須暫時擱置工作,那麼女性該怎樣與男性在工作上展開競爭?那就是稍微的叫價比男性低一點就行,以彌補回懷孕期間的那份薪金。當然這樣子我們大多數人都不願意接受,而且女性也不一定要全部人都結婚跟懷孕。但現實總是殘酷的,在強制規定下的同工同酬法,產生了事與願違的結果, 主因是要考量各種因素,男性與女性同價位,不過女性有風險需要有一段時間生育或離職照顧家庭,導致一般的女性可能更難找到工作。
而且說除了女性外,一些學歷稍低或是沒太多工作經驗的在面試同樣的職位,假如在能力稍微不足下,叫價比其他達到標準的競爭者低也不失是種策略。所以說強制企業推行立法同工同酬,殊不知到頭來產生到事與願違的結果,造成弱勢社群更難找到工作。
總結
在公司經營的立埸上,同工同酬法方便管理,也不會讓員工一直心存芥蒂比來比去,做成心理上的落差。正所謂凡是歧視都必須付出代價,即使公司同工不同酬,但礙於商業社會劇烈競爭的關係,也會將其差距降到最低,不然肯定不夠其他公司吸引人才。
且商業社會中的風氣漸漸跟過往不一樣,有些女強人會將工作放在首位,不借捨棄掉生育與陪伴孩子的時間,以爭取盡量與男性同等的待遇,而社會也開始出現「家庭主夫」的趨勢,不應繼續停留在「男主外、女主內」這種傳統觀念,所以說即使不強制規管實行同工同酬,也會慢慢變成平衡。絕對不要以為捂住了溫度計,就以為可以不讓溫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