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講到最低工資法例,大多數「打工仔」的第一反應都是認為必須要強制推行的,而且最低工資的水平設置得越高越好,假如沒有法律的約束規管,那些老闆、商人、企業家就愛給多少人工就多少人工,打工一族得不到應有的收入,只會被無良的商人所壓榨。
可是事實真的如此簡單嗎?其實最低工資的水平線在市埸上已經算是低的,要這麼說為甚麼老闆不將每一個員工都給最低工資就算了?老闆為何要付出比最低工資水平高的人工呢?因為如果付這麼低的人工,那肯定請不到你想要的人來工作。
香港法定最低時薪為37.5元,假如政府沒有規定最低工資,你覺得有公司開20元時薪有人願意去做嗎?25元有人去做嗎?沒有的,真正能反映真實的薪金是市埸。那通常實行最低工資的工作是甚麼呢?那是些茶餐廳的待應、清潔工人,或是一些比較厭惡性、重複的、技術較低的工作。這些工作基本上做多久,它的薪水不會有太大的起幅,而很不幸地,通常做這種工作的又大多是較貧窮的人,所以根本不會有脫貧的一天,一直維持同樣的現狀。
美國的最低工資法
美國黑人經濟學家Walter Williams,他不斷地批評美國的最低工資法,他講到美國政府推行的最低工資法表面上是幫助一些貧窮的人、黑人、幫助剛踏出社會的年青人。但是事實上是事與願違的,它只會令到窮人難以脫貧致富,那些教育程度不高的,政府推行最低工資法後,企業因為成本的關係,或多或少減少了工作職位或是本來兩個人去做的工作改成只聘用一個職位,結果導致他們失業,使這些年輕人失去了學習的機會。
根據統計,在美國沒有實施最低工資法前,黑人年青人的就業率是比白人高,原因在於,一些受教育水平不是很高的黑人年青人,他們比較不會挑工作去做,只要有工作就願意去做。而實行後,結果就變得不一樣,本來黑人年青人的優勢在於他們的薪水不高,現在有了最低工資所限制,他們的優勢便消失了,一些企業變成改聘同樣工資的白人。
無薪實習還是有薪實習?
在香港,實習是沒有受到最低工資法例所限制,換言知大部分公司的實習職位是無薪的或者只有象徵式微薄人工,好一點就有交通和膳食津貼。導致很多年青人批評政府,責罵這些公司是將實習生當苦力,是刻薄他們的。那我們先換個角度來想,假如政府強逼所有公司的實習生必須要有最低工資的水平,那會導致甚麼樣的結果?
而當實習生人工變成最低工資時,公司不得不將你變成一個公司的幫手,即使你每天只幫忙打字或是做重複的工作,也沒關係,至少也為公司做到一點貢獻,所以可能變得不會太熱衷去教導實習生。公司在外面找一個兼職的文員就是50元左右時薪,那公司就會要求他們做到三分之二的工作內容,公司就名正言順將實習生當成一個價值37.5元的兼職文員,你想每天都做同樣重複的工作嗎?學不到任何東西嗎?
從公司的角度來看,實習生會做成麻煩,覺得是個累贅,他們做的事比他們在工作上的貢獻要低,這是給他們學習的機會,而因為聘請實習生沒有很多的成本的關係,他們自然會認為,多聘請也沒關係,能夠更能指導你公司的運作。
有薪會令到實習的機會減少
每間公司都不是開善堂,不會無償去教導一個將來可能不會在自己公司工作的人,假如實習受最低工資所規定,那麼很多公司為了節省營運成本,實習生的位置便會縮減,年輕人實習的選擇和機會又變得更少。所以在看待沒薪這問題的同時,我們要將眼光看得遠一點,我們現在吃的苦,其中的價值或許要在未來才看得到。
總結
沒有人願意一輩子的薪金浮動都在一條水平線的,我們或許現在低迷,將來也許說不定。而最低工資政策就是令到窮人萬劫不復,這也是世界上大多數經濟學家反對最低工資法的原因,窮人要脫貧,學一門技術是很重要的,學習的代價當然是起步時薪水極低,甚至是負增長,但只要將自己變成一個不易被取代的人,脫貧便不再是空話。而當你只著眼於眼前的37.5元時,你的目光就停在這裡,一輩子便這樣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