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小都被灌輸一種觀念,就是不能做壞事,嚴格來說是不能犯法,而且都有顯而易見的後果,按照法律規定,從事違法的活動會被罰款或監禁,那為何仍然有大量人樂此不疲地去知法犯法?當然是因為背後有豐厚的經濟收益所推動。
不可忽視的經濟指標
黑色經濟(Black economy)是一個經濟學術語,從字面上不難理解,我們常常聽到的「洗黑錢」,黑錢就是由黑色經濟所產生的。由非法活動所造成的交易價值並不會出現在國內生產毛額(GDP)內,看不見卻不代表不重要,金額之大不能輕易忽視。
在黑手黨盛行的意大利,在1990年代的黑色經濟規模預估高達國內生產毛額的50%。中國改革開放後20年的社會的所有非合法收入,當中包括貪污受賄的,中國著名經濟學家胡鞍鋼測算出有60萬億元的人民幣,誇張的數字令人嘩然。也可看得出中國被禁止的「黃賭毒」或是盜品市埸大得可怕,人們不惜冒著犯法的風險,可見這些因為沒有繳稅而不受政府監督或承認的經濟活動,會令到政府稅收減少一大筆,造成重大的損失。
越是打壓,越是頑強
黑色經濟令政府頭痕,那唯有大力打擊,強制規管,可是有時候成效並不樂見,反而會造成反效果。美國禁酒令是個經典的例子,當時的禁酒組織深信,酒精是導致貧窮和家庭暴力的主要成因,認為只要禁酒,社會的狀況就會好起來,促使1919年頒佈美國憲法第18修正案,禁止生產、販售與運輸所有含有酒精的飲品,全國上下都不能喝酒,甚至一些州份更完全是禁止私藏。
之不過,人們還是對於酒有需求,只能透過迂迴曲折的方法去飲酒,包括不斷有走私販賣非法烈酒的黑市冒起,或是自己在家釀酒以供飲用,或者是透過醫生的處方去合法獲取。
禁酒令並沒有對社會有所明顯的進步,反而更加劇了黑市商人和政府腐敗,政府因為收不到本應收取的酒稅,經濟出現了危機,終於在1933年國會通過第21條修正案廢除禁酒令,終於為這件愚蠢的事劃上句號。
總結
經濟學常說有需求就會有供給,真實世界並不是想像中的烏托邦,請不要完全的理想化,以為只要強制禁止,就會杜絕陋習。
因此經濟學家不會建議政府「趕盡殺絕」,像是香煙每個人都知道有害,但要完全的杜絕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應該用折衷的方法,留一點白,並不是說放任給黑色經濟不斷地增長,而是用更聰明點的方法,例如像是向煙草商收重稅。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敵人,只要利益關口一致,就會成為合作夥伴。